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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考历年真题

2024年成考专升本民法-模拟卷

来源:河南成人高考网 发布时间:2024-09-21

2024年成考专升本民法-模拟卷

  • 选择题(共计35题,每题2分,共计70分)

1、财产所有权的核心是(   )

A. 占有

B. 使用

C. 收益

D. 处分

【答案】D

【解析】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四项权能。处分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处置物的权利,所有权的核心是处分权,处分权是拥有所有权的根本标志,是决定物之命运的一项权能。因此,选择D选项。

 

2、下列行为侵犯了公民肖像权的是(   )

A. 杨某碰到走失儿童小照,未经其同意将其照片印制在寻亲广告上

B. 学校未经学生小王同意将其获奖照片张贴在宣传窗内

C. 报社未经书记同意将其视察民情的照片刊登在报纸上

D. 影楼未经张小姐同意,将其个人写真印制在宣传册上

【答案】D

【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由此可知,影楼未经张小姐同意,将其个人写真印制在宣传册上,该行为侵犯了张小姐的肖像权。因此,选择D选项。

 

3、某列车驶入站台时,不持有当日这次列车车票的杨某突然跳下站台,横穿轨道,欲强行乘车。车站工作人员发现后大声示警,列车司机也立即采取紧急制动措施并鸣笛示警。杨某在攀爬过程中被列车挤压致死。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运行的列车为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杨某伤亡,车站应承担侵权责任

B. 铁路车站的火车运行区(即站台下)属于高度危险活动区域,造成杨某伤亡,车站应承担侵权责任

C. 杨某擅自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而受到了损害,但根据无过错责任原则,车站应承担侵权责任

D. 车站已充分履行了安全保障与警示的义务且事故后的处理及时、得当,可以不承担责任

【答案】D

【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三条,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者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受到损害,管理人能够证明已经采取足够安全措施并尽到充分警示义务的,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站台值班人员在发现有人横穿线路后,奔跑过去并进行喝止,情况属于突发事件,车站作为人流量较大的公共场所,无论安排多少人员在站台巡查,也无法杜绝类似本案情况的发生。因此,在地面有警示标识,站台有广播提示,站台侧面有提示,站台有人值班的情况下,车站已充分履行了安全保障和警示义务。ABC项错误,D项正确。因此,选择D选项。

 

4、刘某为现役军人,刘某的妻子与其丈夫感情不和提出离婚,刘某表示不同意,则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不能判决离婚                       

B.可以判决离婚

C.调解后可判决离婚                   

D.未经调解可判决离婚

【答案】A

【解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

 

5、张某被人民法院宣告为失踪人,人民法院为其指定财产代管人,下面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应指定他的配偶为张某的财产代管人,没有配偶或者配偶无行为能力,当指定张某的父母为其财产代管人。

B.如果张某只有一个十五岁的儿子,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他的儿子为财产代管人

C.如果张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监护人即为财产代管人

D.如果张某的母亲已经死亡,父亲又嗜酒好赌,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张某母亲生前的一位好友为张某的财产代管人

【答案】B

【解析】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故A项、C项、D项都符合法律规定,B项说法错误,十五岁的儿子是未成年子女,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代管能力,不能指定为财产代管人。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6、刘某家门前有一泥沟,某日运粮车经过此地,由于颠簸,掉落一袋面粉,刘某占得便宜后,又将此沟挖掘一尺,次日又拾得两袋面粉。刘某的行为属于(   )

A.授权行为与无因管理

B.不当得利

C.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

D.不当得利与侵权行为

【答案】D

【解析】本案涉及债的产生原因,应当区别分析。刘某第一次拾到一袋面粉,是因运粮车经过泥沟颠簸而落,是意外获利。因无法律上的依据而构成不当得利。而第二次拾到的两袋面粉,则是刘某的主观故意所为,侵害了他人的财产权,构成侵权行为。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7、张某在峰广小区有一处风景房,当他得知峰广小区附近要建公墓,便将小区的房产高价出售给李某,但并没有将这一事实告知李某,张某的行为违反了民法法律的(   )

A. 自愿原则

B. 等价有偿

C. 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原则

D. 诚实信用

【答案】D

【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诚实信用原则要求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时应当信守诺言。张某决定将现有的楼房卖给李某,却没有告诉李某该楼房旁边即将建设公墓的事实,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因此,选择D选项。

 

8、张三15岁,接受叔叔10万元的赠与,张三是(   )

A.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D. 不定

【答案】B

【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可知15岁的张三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15岁的张三接受叔叔10万元的赠与的民事法律行为也是有效的。因此,选择B选项。

 

9、张某到某家具城购买一套家具,发票上标明为“橡木”,经检测实为“橡胶木”,因此引起纠纷,依据我国现行法律张某与家具城所签订合同效力为(   )

A. 无效

B. 有效

C. 可撤销

D. 效力未定

【答案】C

【解析】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可知张某与家具城所签订合同效力是可撤销的。因此,选择C选项。

 

10、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数人为同一代理事项的代理人的,应当(   )

A. 由相对人指定一人行使代理权

B. 由被代理人指定一人行使代理权

C. 由代理人共同推举一人行使代理权

D. 共同行使代理权

【答案】D

【解析】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六条,数人为同一代理事项的代理人的,应当共同行使代理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选择D选项。

11、一年半之前,孙某病危时曾当着两个儿子和四位医护人员的面说:“我死后家里的一切财产都留给老大”,后经抢救治疗,孙某病愈出院。一年半后,孙某旧病复发死亡。孙某大儿子把孙某的全部遗产据为己有,理由是一年半前孙某病危时立了口头遗嘱。孙某的口头遗嘱(   )

A. 有效

B. 无效

C. 经医护人员证明后有效

D. 由大儿子告知其他亲属后有效

【答案】B

【解析】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口头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方才有法律效力:(一)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法律规定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才有法律效力。(二)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如果处在生命垂危中的立遗嘱人经抢救而恢复了采用其他立遗嘱的能力的,那么该口头遗嘱即视为无效,应另用其他的方式立下遗嘱。(三)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本题中孙某危急情况解除后他立的口头遗嘱就失去效力了。在一年半旧病复发死去与之前的口头遗嘱没有关系。因此,选择B选项。

 

12、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等属于(   )

A. 要约

B. 要约邀请

C. 承诺

D. 要约撤销

【答案】B

【解析】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因此,选择B选项。

 

13、下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

A. 婚前房产在婚后所得的租金

B.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军人的复员费和自主择业费

C. 婚后一方父母为双方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

D. 婚姻存续期间虽未实际取得,但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

【答案】A

【解析】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选择A选项。

 

14、吴某、胡某、刘某是搬家公司员工,公司安排三人去给王某搬家,由于吴某不小心将古董花瓶打碎,王某应找(   )赔偿。

A. 吴某

B. 胡某

C. 搬家公司

D. 吴某胡某刘某

【答案】C

【解析】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选择C选项。

 

15、某甲在马路上拾得某乙遗失的物品一件,则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某甲应将该物返还某乙

B. 如某甲不知某乙为物品所有人,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C. 某甲在该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

D. 如该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则归某甲所有

【答案】D

【解析】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八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因此,选择D选项。

 

16、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可以设定抵押权的是(   )

A. 正在建造中的商业大楼

B. 土地所有权

C. 被查封的财产

D. 所有权有争议的财产

【答案】A

【解析】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因此,选择A选项。

 

17、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质权自(   )起成立。

A. 质押合同订立

B. 交付股票

C. 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D. 公司同意之日

【答案】C

【解析】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第一款,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因此,选择C选项。

 

18、甲与乙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现丙履行债务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甲有权(   )

A.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B.请求乙和丙,同承担违约责任

C.请求丙承担违约责任

D.请求乙或丙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此项规定,可知乙应承担违约责任。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项。

 

19、当前我国博客数量超过4700万,“我的博客我做主”,在博客自由的背后,是公共责任与法律底线。这说明(    )。

A.国家依法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     

B.法律是对权利的限制和约束

C.公民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   

D.我国公民的权利是不真实的

【答案】C

【解析】A项,题干强调的是公民行使权利必须履行遵守法律的义务,而不是强调保护公民的权利,排除。B项,法律对权利的限制和约束的同时,也是对权利的保障,说法错误,排除。C项,题干中博客自由的背后是公共责任与法律底线,强调公民必须在法律的轨道上行使权利,当选。D项,我国公民的权利具有真实性。说法错误,排除。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项。

 

20、下列关于所有权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所有权是完全物权

B. 所有权是自物权

C. 所有权具有绝对性和排他性,同一物上能同时存在两个所有权

D. 任何对所有权存续期间作的预先约定都是无效的

【答案】C

【解析】

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对生产劳动的目的、对象、手段、方法和结果的支配力量,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但同一物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所有权,即“一物一权”。因此,选择C选项。

 

21、民事诉讼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   )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在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A. 三个月

B. 六个月

C. 一年

D. 二年

【答案】B

【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因此,选择B选项。

 

22、甲将一件内藏5000元人民币的旧大衣丢到垃圾堆,后被拾荒人乙拾取,并发现了此钱。甲闻讯后到乙家要钱,未果。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乙依据先占原则得到了衣服和钱

B. 甲已抛弃了衣和钱,因此无权再要回

C. 该钱为隐藏物,乙因发现而取得

D. 乙应将钱返还给甲,仅仅保留衣服

【答案】D

【解析】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又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九条,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本题中,衣服为抛弃物,但5000元人民币为隐藏物,所有权人明确,乙应将钱返还给甲,仅仅保有衣服。因此,选择D选项。

 

23、甲将自己的摩托车交给王某修理,完成后甲不付钱要领取摩托车,王某将车扣留,对此案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王某侵犯了甲的所有权

B. 王某对甲的摩托车享有留置权

C. 甲不付修理费,王某无权扣留车辆

D. 王某可以取得摩托车所有权

【答案】B

【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权是动产物权,法定物权。本题中甲基于委托关系让王某修理摩托车,后又不给修理费,故王某可以基于委托关系合理占有摩托车并扣车,设立留置权,但王某不可以取得摩托车的所有权。因此,选择B选项。

 

24、刘某家门前有一泥沟,某日运粮车经过此地,由于颠簸,掉落一袋面粉,刘某占得便宜后,又将此沟挖掘一尺,次日又拾得两袋面粉。刘某的行为属于(   )

A.无因管理与侵权行为

B.不当得利

C.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

D.不当得利与侵权行为

【答案】D

【解析】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刘某第一次拾到一袋面粉,是因运粮车经过泥沟颠簸而落,是意外获利,因无法律上的依据而构成不当得利。而第二次拾到的两袋面粉,则是刘某的主观故意所为,侵害了他人的财产权,构成侵权行为。因此,选择D选项。

 

 

25、宣布死亡制度设置的目的,不仅旨在结束被宣告死亡者财产关系的不确定性,而且旨在结束被宣告死亡者人身关系的不确定状态,保护被宣告死亡者的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下列有关对失踪下落不明人员宣告死亡的程序和条件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被申请人下落不明4年

B.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

C.需经利害关系人申请

D.宣告失踪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答案】D

【解析】根据《民法典》,对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符合本法规定的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可知,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D项错误。因此,选择D选项。

 

26、在我国,《民法典》规定,下列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是(   )

A.吴某,8岁,依赖父母生活的小学生

B.周某,14岁,以稿费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初中生

C.姚某,23岁,双耳失聪的残疾人

D.蔡某,18岁,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患者

【答案】C

【解析】根据《民法典》,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根据《民法典》,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C项:姚某,23岁为成年人,虽是双耳失聪的残疾人,但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故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C项正确。因此,选择C选项。

 

27、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下列不属于无效合同的是(   )

A.显失公平的合同

B.以虚假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

C.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

D.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答案】A

【解析】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A项属于可撤销合同,不属于无效合同。A项符合题意,因此当选。因此,选择A选项。

 

28、下列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是(   )

A.祖父母

B.兄弟

C.外祖父母

D.丧偶的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

【答案】D

【解析】

根据《民法典》,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选择D选项。

 

29、下列关于物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权、处置权

B.物权是指对于属于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C.物权的效力包括排他效力、优先效力、追及效力

D.物权的义务主体是特定的

【答案】C

【解析】

物权效力,是指大陆法民法理论对物权法律效力的概括。通常认为包括三方面:①物权具有对世效力和排他效力,它仅凭借权利人的对物支配行为即可实现,并可排除第三人的不法干涉,它对权利人以外的一切不特定人具有普遍约束力。②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归一力,其标的物不论辗转落入何人之手,物权人依法均可向实际占有人主张权利,追索原物,以恢复初始权利状态。③物权具有优先效力,在同一物上有数种权利并存时,物权具有优先于债权而行使的效力,有担保债权具有优先于无担保债权而行使的效力。因此,选择C选项。

 

30、下列不属于民法原则的是(   )

A.自愿原则

B.公序良俗原则

C.友善原则

D.绿色原则

【答案】C

【解析】根据《民法典》,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原则以及绿色原则。其中没有友善原则。因此,选择C选项。

 

31、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为(   )

A.刑法

B.民法

C.行政法

D.经济法

【答案】B

【解析】《民法典》第二条,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因此,选择B选项。

 

32、老林种植的脐橙今年大丰收,但由于自己对网络销售并不熟悉,遂请同村的大学生小张代为网络销售脐橙,这属于(   )代理。

A.法定

B.委托

C.指定

D.无权

【答案】B

【解析】根据《民法典》,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根据《民法典》,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结合题干中老林请小张代为销售脐橙属于委托代理。因此,选择B选项。

 

33、甲在地震后离开住所寻找家人,下落不明已满5年。根据法律规定,甲的家人(   )

A.只能申请宣告甲失踪

B.只能申请宣告甲死亡

C.只能先申请宣告甲失踪,再申请宣告甲死亡

D.既可以申请宣告甲失踪,也可申请宣告甲死亡

【答案】D

【解析】根据《民法典》,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①下落不明满四年;②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下落不明已满5年,可以申请死亡。根据《民法典》,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甲在地震后离开住所寻找家人,下落不明已满5年。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也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可以先申请宣告失踪,然后申请宣告死亡;也可以不申请宣告失踪,直接申请宣告死亡。甲的家人可以申请宣告失踪也可以申请宣告死亡。因此,选择D选项。

 

34、下列情形中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有(   )

A.10周岁的少年出售劳力士金表给40岁的李某

B.5周岁的儿童因发明创造而接受奖金

C.成年人甲误将本为复制品的油画当成真品购买

D.出租车司机借抢救重病人急需租车之机将车价提高10倍

【答案】A

【解析】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是指行为成立时,有效还是无效尚不能确定,还待其后一定事实的发生来确定其效力的民事行为,既可能成为有效民事行为,也可能成为无效民事行为。

根据《民法典》,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根据《民法典》,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的少年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出售劳力士金表给40岁的李某的行为不属于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需要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因此属于效力待定合同。若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该合同有效,若其法定代理人不同意未追认,该合同无效。因此,选择A选项。

 

35、甲与乙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甲向乙借款5万元,并于30日内还清。本案例中,甲与乙之间发生的债权法律关系属于(   )

A.合同之债

B.侵权之债

C.无因管理之债

D.不当得利之债

【答案】A

【解析】根据《民法典》,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合同之债是指因订立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在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中,合同之债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题干中“甲与乙签订了借款合同”属于合同之债。

因此,选择A选项。

 

  • 简答题(共计3题,每题10分,共计30分)

36、简述宣告失踪的条件。

【答案】

(1)须该自然人处于持续的下落不明状态。

(2)须该自然人下落不明满2年。

(3)须由该自然人的利害关系人向法院申请。

 

37、简述意思表示的特征。

【答案】

一是意思表示的表意人具有旨在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意图;

二是意思表示是一个意思由内到外的表示过程,单纯地停留在内心的主观意思是没有法律意义的;

三是依据意思表示是否符合相应的生效要件,法律赋予其不同的效力;

 

38、简述留置权特征。

【答案】

第一,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

第二,留置权与原始债权具有牵连性。

第三,留置权以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为要件。

第四,留置权的效力具有双重性。

 

  • 论述题(共计1题,20分)

39、论述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答案】

民事法律关系是民事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内容的一种特殊社会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不同于其他法律关系的特点在于:

第一,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

第二,民事法律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三,民事法律关系具有平等性。

第四,民事法律关系具有一定程度的任意性。

 

  • 案例分析(共计2题,每题15分,共计30分)

40、甲与乙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将一个花瓶卖给乙,3日后付款取货。次日,甲又将该花瓶卖给出价更高的丙,并当场交付。后因甲无法向乙交付花瓶,引起纠纷。请回答:1甲与丙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2乙是否有权请求丙返还花瓶为什么【答案】

(1)有效。符合合同的有效要件。(2)无权。丙基于交付取得花瓶所有权,且乙与丙之间没有合同关系。

 

41、何某向宋某借款50万元,言明由田某以其房屋作抵押。后田某与宋某签订了房屋抵押合同,但双方未办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何某未予偿还,引起纠纷。请回答:1宋某是否有权请求何某偿还借款为什么2田某与宋某签订的抵押合同是否生效为什么3宋某是否享有对田某房屋的抵押权为什么【答案】

(1)有权。《民法典》第679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借款到期后,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请求偿还借款。(2)抵押合同有效。按照《民法典》第400条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民法典》第2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3)不享有。抵押权的设定是需要办理登记的,如果不办理抵押登记,则抵押权未设立不就房屋优先受偿。《民法典》第20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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